在所有的汽车保险险种当中,交强险作为我国法律规定强制投保的险种,由机动车所有人或使用人进行投保。按照有关规定,如果机动车未投保交强险上路行驶的,被交警人员查出后,车主将会受到被扣留车辆,要求车主及时补办交强险,并缴纳双倍应交保费罚款的处罚后,才被允许取回车辆。根据条例规定,目前交强险的理赔按最新交强险赔偿范围执行。
交强险的赔偿范围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被保险的机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对此,保监会《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保险条款》第八条规定了赔偿范围和现行赔偿限额:(一)死亡伤残限额110000元; 二 医疗费用限额10000元;(三)财产损失限额2000元;(四)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死亡伤残限额11000元;医疗费用限额1000元;财产损失限额100元。
交强险的赔偿划分为有责赔偿和无责赔偿两种类型,即与被保险人在交通事故中有无责任对应划分。有责赔偿无论责任主次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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