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交强险理赔范围内,只有下例四个条件是免赔的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的;
(二)驾驶人醉酒的;
(三)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四)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
二:交强险不负责赔偿与垫付的除外责任
交强险第十条:下列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垫付与赔偿
1.故意造成交通事故
2.被保险人车辆上的财产与其持有财产
3.由此事故引起的其它损失,如:停业、停电、停产等等。
4.交通事故中须要通过法律手段解决。那么其中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不赔。
在第十条中,第一项表明了被保险人有骗保与逃避交通责任嫌疑。比如故意逆向行驶。第二条强调了交强险保险的所保护的对象在于机动车。而第三条的免责内容都是间接的,所以不赔,第思条应该是出于减少交通事故为目的。不鼓励事故当事人在强制保险项上的损害赔偿问题形成诉讼。
可以看出来交强险产生的一个重要目的,那就是为交通事故中的受害人提贡最基本的保障,可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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