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全国将统一实行交强险费率与道路交通事故挂钩浮动机制。
最明显的两大变化是由“赏难罚易”便成了“赏易罚难”,首次出现费率下浮比例大于上浮比例,同时暂时性的取消“双挂钩”,仅与交通违法行为联动。
暂不“双挂钩”
办法将草案中与道路交通事故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双挂钩”,改为暂时只与道路交通事故挂钩。
保监会新闻发言人袁力表示,目前我国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信息共享机制尚不完善,存在较大的地区差异,现阶段将交强险费率浮动与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挂钩在实际操作中有较大难度,需要经过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
目前,全国有上海、北京、浙江、大连等7个省市建立了交管部门和保险公司的信息共享平台。这些地区将通过车险联合信息平台实现交强险费率浮动。未建立车险信息平台的地区,通过保险公司之间相互报盘、简易理赔共享查询系统或者手工方式等,实现交强险费率浮动。
赏易罚难
6月16日,《草案》公布时,遭受非议最多的是费率浮动的相关标准太过苛刻,有“赏难罚易”的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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