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保险责任。
①保险车辆在保险期限内,因台风(台风是发生在太平洋西部极猛烈的热带气旋。按我国规定:中心附近地面或海面风速在32. 6m/s以上<12级以上>为台风)、热带风暴(热带风暴是发生在太平洋西部极猛烈的热带气旋。按我国规定:中心附近地面或海面风速在17.2一32. fern/s<风力R一12级>为热带风暴)、海啸造成保险车辆腾空、翻倒、泡损、淹没或下落不明的损失,保险人负责赔偿。
②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或其代表对保险车辆采取施救、保护措施所支出的合理费用,保险人负责赔偿。但此项费用的最高赔偿金额以保险金额为限。
(2)保险金额按保险车辆投保时的实际价值确定。
(3)赔偿处理。
保险人在保险单该项目所载明的保险金额内,按保险车辆的实际损失赔偿。
2.地陷险
(I)保141-责任。
①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格驾驶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因地表突然下陷造成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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