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保险赔偿提出争议的权益
保险理赔是保险公司最为重要的业务环节之一,是保险的社会保障功能的重要体现,也是出现保险纠纷最多的环节。被保险人如果认为保险公司的赔偿金额与自己预期不相符,有权对赔偿金额提出异议,对保险公司的行为提出质疑。
保险公司对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保险事故,经过核定后应该及时履行保险责任。对于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保险攀故,保险公司在收到被保险人的赔偿请求后,应当向被保险人发出拒绝赔偿的通知书。我国《保险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保险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发出拒绝赔偿或者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该规定明确规定了保险公司处理非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所应采取的措施或做法,也是保险公司对被保险人提出的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索赔请求所给予的书面答复。如被保险人收到了保险公司发出的拒绝赔偿通知书,则说明保险公司认定其提出的索赔请求不成立,不予赔付。这是一种书面的拒赔证明。被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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