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4月6日,北京律师孙勇向保监会提交《撤销交强险赔偿限额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指责交强险每年有400亿元的“暴利”。保监会以“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为由不予受理。
4月27日,孙勇将保监会告上法庭。同一天,北京律师刘家辉受全国156位车主的授权委托,向保监会递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听证申请书》。
5月22日,保监会有关负责人否认交强险存在400亿元的“暴利”,并表示7月1日起将在全国统一实行费率浮动机制。
交强险 - 浮动比率
与交通事故相联系浮动:上一年度未发生有责任交通事故的,下浮10%;第二年还未发生的,下浮15%;第三年及以上年度仍未发生的,最高下浮20%。
反过来,上一年度发生二次及以上有责任交通事故的,则上浮15%;发生有责任死亡事故的,最高上浮30%。其他情况均不浮动。
与交通违法行为相联系浮动:上一年度每发生一次闯红灯或逆向行驶的,上浮10%,但最高不超过30%;无证驾驶的,上浮20%;酒后驾驶或交通违法行为五次(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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