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刚有点倒霉,忙工作忘记了将自己的驾照拿去年审。结果出车祸后,陈刚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不过保险公司却以他的驾照没有年审,过了有效期为由,拒绝赔偿。陈刚将保险公司起诉到法院,后期陈刚获判胜诉。
2011年10月13日,陈刚在渝中区某保险公司为他的小型轿车投保了机动车不计免赔商业险,保险期自2011年10月16日至2012年10月15日止,其中车辆损失险的保险金额为109800元。
2012年1月16日早上9时许,陈刚驾驶着他投保的轿车在道路行驶时,由于操作不当,造成车辆追尾。此后,这起交通事故经警方认定,陈刚负事故全部责任。陈刚自掏腰包,修复了自己的轿车和对方的轿车,共计花费3万多元。
陈刚以为,自己投了相关保险,他便依据保险合同向保险公司索赔,然而保险公司却作出了拒赔的决定,理由是,事故发生时,陈刚的驾照已经过期,没有办理年审,应视为无驾驶资格,保险公司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陈刚这时才“恍然大悟”,他翻出驾照来一核对,果然已经到了6年的有效期。原本应该在2012年1月6日年检并换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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