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度的车辆保险工作即将开始,现将今年车辆保险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投保范围
区属行政事业单位及各镇、街道办事处(含二级单位和所属事业单位)。
二、投保险种
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20万元)、车上人员责任险(5万元/座)、全车盗抢险、玻璃单独破碎险、不计免赔特约险、自燃灭失险。
三、保险价格
单车保费3600元(不含车船使用税)。
四、保险起止时间
2011年4月至2012年4月(具体保险期间视各单位车辆具体情况而定)。
五、保费支付
各单位根据本单位车辆情况于2011年4月14日前将盖章后的“张店区统保车辆统计表”(一式两份)及保费(以“转账支票”方式)同时报送区政府采购办公室,由区政府采购办公室统一支付。
2011年交强险的投保标准主要依据2008年颁布的表执行,家用6座以下的汽车,第一年交强险费用950元,第二年开始交强险费用联动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若上一年度未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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