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的三个月过渡期就要结束了,也就是说,今后没有投保交强险的车辆上路后,将面临着被交警扣留车辆等处罚。但2007年1月1日广州市中心区将“禁摩”,因此,对许多车主来说,投保一年的交强险“有些不划算”。
记者近日从广东保监局获悉,为配合2007年1月1日开始在广州市中心区的“禁摩”行动,日前广东省保监局专门就销售短期交强险事宜对广州市的保险公司发了文。目前,人保、平安、太平洋等多家保险公司已经推出了短期交强险。广东省保监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凡在广州市政府规定的禁行区域范围内登记上牌的摩托车,如果于2006年12月31日前报废的,或者摩托车所有人或管理人自愿提前于2006年12月31日前报废的,在其提交报废声明后,可以前往保险公司办理短期交强险。如果是年后报废的摩托车,保险公司也可以根据情况对其销售短期交强险。
一年期交强险可提前退保
保险公司人士提醒,对于之前已投保险一年期交强险的摩托车主,也不必着急。根据规定,在车辆报废后,如果交强险还未到期,车主本人可持报废证明、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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