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交强险从2008年2月1日零时开始实施。按照新的责任限额方案,交强险总的责任限额(每次事故的最高赔偿额)将由6万元提高至12.2万元,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由5万元上调至11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由8000元提高到1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不变;被保险人在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情况下,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有了交强险为什么还要买商业第三者责任险?
在投保法定强制的交强险同时,最好加买商业第三者责任险,虽然交强险保额提高了不少,但是因为交强险的责任限额仅是基础保额,而现在一辆名车动辄上百万元,人人都在寻求精神补偿费,此时12万的保额实为杯水车薪;另外,商业三责险并不贵,建议车主按照需要选择适当保额的商业三责险投保。
一般哪些情况下车险不赔?
酒后驾车、无照驾驶,行驶证、驾照没年检的不赔、地震不赔 、精神损失不赔 、修车期间的损失不赔发动机进水后导致的发动机损坏不赔、爆胎不赔、被车上物品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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