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入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
随着各款项的到位,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的筹建工作已经结束,基金管理委员会已组建,由组长负责审核社会救助基金的来源和支出,协调各成员单位关系。因对各部门的协调尚需时间,该基金有望在不久后正式运作。
近日,记者从深圳保监局方面了解到,交强险保费2%划入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的首次提取工作已经进行。
7月3日,深圳市保监局网站上挂出通知,根据今年4月1日开始施行《深圳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暂行办法》第九条和第十条规定,在深圳市经营交强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应当向深圳市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缴纳交强险保险费的2%。为做好资金缴纳工作,各经营车险的保险公司对2008年4月1日后收取的交强险保险费,须于每季度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按照保险费金额2%的比例足额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缴纳至救助基金财政账户。
预估一年可注入基金池2300万
记者到深圳各保险公司了解,6月23日前后保险公司已经签收了通知,除个别保险公司办公室负责人不在深圳,表示没有看到...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