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2012年4月27日18时,张某驾驶无号牌二轮摩托车载着其女婿李某,沿河南省灵宝市函公路由南向北行驶至灵宝市成光镇牛庄学校后的一条东西方向道路路口处,右转弯驶入牛庄村东西道路由西向东行驶约300米左右陈某门前时,王某(年仅两岁多)由道路北侧向南侧横过道路,当时在现场的有王某的奶奶陈某,面朝东南方向,麻某推着童车载着孙女,面朝西边方向,两个人面对面说话,还有申某带着孙子在陈某门前沙堆玩,麻某发现来摩托车后,就喊王某,并追过去拉了王某一把,张某的摩托车与麻某及王某相接触,麻某、王某均倒地受伤,摩托车也倒地,张某和李某起来后扶起摩托车。王某的父亲闻讯到场后,拨打120,然后推走摩托车,麻某和王某被救护车送到灵宝市第一人民医院治疗。
王某的父亲于当日19时39分向110指挥中心报了警。事故经灵宝市交警大队调查,出具了一份交通事故证明,认定事故发生后,各方当事人未在事故现场及时报案,事故现场发生变动,证据灭失,没有对该事故作出事故责任认定。麻某的伤情被诊断为:右锁骨粉碎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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