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驾驶肇事,其投保的交强险是否应该理赔?保险公司认为,这属于保险公司免责情形,其只能承担医疗费的垫付责任。但伤者方却持截然不同的意见。
日前,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赔偿纠纷案作出的终审判决称,交强险系强制责任保险,不应以驾驶人的行为瑕疵而作为赔偿免责条件,判令伤者的损失,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余款则由摩托车司机和伤者各承担50%的责任。
【案情回放】 去年11月30日晨,开县某中学学生小李骑着一辆自行车匆匆赶往学校,在城区一十字路口横过主干道时,与一辆摩托车发生了碰撞。摩托车驾驶员张某也受了伤,但小李因脾破裂,在医院实施脾切除手术,并留下8级伤残。
事故发生后,交巡警介入调查发现,摩托车驾驶员张某属无证驾驶。但就本起事故而言,小李的责任更大,因为他未让直行车先行,且横过机动车道时未下车推行。交巡警今年1月作出事故认定,小李对本起事故负主要责任,张某承担次要责任。
小李住院治疗期间,张某垫付了万余元费用,但不足以弥补小李的损失。为此,小李将张某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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