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保险中有个怪现象,就是没有责任就不理赔,催生这一怪现状的是保险公司车损险中一款称为“无责不赔”的规定。不过,这一被车主称为“霸王条款”的规定,随着保监会的一份通知将被叫停。
“还是认定我全责吧!”车主沈先生驾车时在被一辆电瓶车碰撞之后表示。其实,沈先生在事故中并没有责任,他之所以主动承担全责,完全是因为即使认定对方责任,对方也无力赔偿,而保险公司也会因为“无责不赔”的约定拒绝理赔。
催生这一怪现状的是保险公司车损险中一款称为“无责不赔”的规定。不过,这一被车主称为“霸王条款”的规定,随着保监会的一份通知将被叫停。车主将来也不必这么着急的“勇于承担责任”。
车主“无责免赔”合理吗?
实践中,车损险合同通常约定,保险公司依据被保险机动车驾驶人在事故中所负的事故责任比例,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也就是说,无责免赔条款的适用,使得车主能否获得理赔取决于其在交通事故中的责任大小。
不过,中国保监会日前发布《关于加强机动车辆商业保险条款费率管理的通知》,明确规定保险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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