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交强险“骗保案”又向我们敲响了警钟,增强法律意识,多学点相关的法律知识是非常必要的。
史锁荣,江苏溧阳的一名普通农民。
2010年9月,史锁荣花1500元找当地业务员姜某办理了拖拉机交强险。
3个多月后的2011年1月10日下午,史锁荣的车在江苏省溧阳市上兴镇集镇出险,当他向投保的保险公司——国寿财险溧阳支公司报案后定损金额839元。他交理赔资料时,溧阳支公司工作人员告诉他,他的保单不是溧阳的,而是国寿财险齐齐哈尔中心支公司的,要他将理赔资料寄到黑龙江去……
对方的话让史锁荣吃惊不小:自己人在江苏,车险也找江苏当地的保险代理人买的,怎么保单就变成了黑龙江的呢?
更让史锁荣惊奇的还在后面:就在他提交资料三个月后,他没有等到国寿财险的赔款,却等来了法院的传票。国寿财险齐齐哈尔中心支公司在《民事起诉状》中称史锁荣通过假暂住证和机动车合格证,骗取拖拉机交强险保单,请求判处交强险合同无效。
这一曲折的理赔案背后,到底发生了什么?
保单何来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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