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至2010年期间,为了遏制全球金融危机给我国的汽车行业带来的冲击,我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来支持国内汽车行业的稳定发展,其中有一项政策就是对排量在1.6L(含)以下的机动车实行购置税优惠政策。
在这项优惠政策实施的两年时间里,小排量车型的销量一路看涨,从而也很好地化解了我国汽车行业的危机。2011年年底,新车辆购置税政策再次调整,国家取消了在小排量车型购置税方面的优惠,恢复原有的税率标准。
今年部分车型的购置税的征收标准较之以往有了新的调整,尤其是电动车车型和混合动力车型。但是就普通的机动车车型而言,新车辆购置税的计算公式依旧为:应纳税额=计税价格×税率。其中“计税价格”一项有国产车和进口车之分,国产车的价格是指,购车时付给经销商的全部价款,包括价外费用,但是不包含增值税税款,计算方法为:购置税额=购车价格(含税价)/1.17(增值税率17%)*10%(从11年开始,所有机动车型都统一恢复采用10%的税率);而进口车的计算公式则是: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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