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越野车撞坏了,保险公司推定全损,残车却还要我自己卖掉。”昨日,布吉车主刘先生向本报投诉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中国人寿财保),称其车辆2月9日出车祸,至今仍未与该保险公司就赔偿达成一致。最近保险公司出了一份协议,按推定全损处理,按59350元核定损失金额,残车作35000元由刘先生自行处理。记者咨询律师得知,被保险车辆按照推定全损处理后,保险公司应全额赔付车主,保险公司而非车主享有残车的实际所有权。
刘先生的粤bw608f铃木吉姆龙越野车2008年购买,已开了4万多公里,去年4月花4600多元买了中国人寿财保的机动车损失保险等各项车辆保险。今年2月9日,他自称借给朋友江先生开,谁知道江先生在布龙公路通往水官高速的龙景匝道处撞上隔离带,车头严重损坏。事发当时便通知了交警和保险公司理赔人员,车辆随后被拖往位于南山的长安铃木4s店修理。
此后,刘先生和中国人寿财保商议理赔事宜。“4个月一直没个结果,开始说赔9万,后来说赔7成,现在却拿个协议要我签,说赔我五万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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