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或解释本合同中,下列词组或短语无论在何处出现,都做如下说明或解释:
非营业性车辆:指党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或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不以直接或间接方式收取运费或租金的自用机动车辆。
家庭用车: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行驶的家庭或个人所有,且用途为非营业性运输的核定座位在 9 座以下的客车。
营业性运输 : 指机动车辆用于客、货运输,并以直接或间接方式收取运费或租金的行为。
保险事故:指本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内列明的事故。
转让:指以转移所有权为目的,处分被保险机动车的行为。被保险人以转移所有权为目的,将被保险机动车交付他人,但未按规定办理转移(过户)登记的,视为转让。
实际施救财产价值:指在一次施救行动中实际被施救的财产的总价值。包括被施救车辆的价值和其它被施救物品的价值。
新车购置价:指确定保险金额或计算赔款时,本保险合同签订地购置与被保险机动车同类型新车的价格。不可抗力因素:指人们不能预见、不可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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