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段时间,江西连续出现多场大暴雨。暴雨给司机们带来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一些车子被困水中,发动机受损。更让车主们郁闷的是,保险公司均称:“因发动机进水导致熄火再二次点火,造成的发动机损坏,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 难道真该由车主自己买单吗?日前,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法院对一起进水发动机理赔案作出一审判决:保险公司赔偿车主因涉水行驶导致发动机损坏而产生的121400元维修费。宣判后,保险公司不服判决,提起上诉。 有法律界人士称,随着这类判例的增多,保险条款将往有利于消费者利益的方向调整。 车主:发动机进水理赔遭拒 5月12日早上,南昌市区突然间风雨大作,电闪雷鸣,7个小时的暴雨,雨势惊人。众多接受了积水“洗礼”的车辆因发动机受损被迫进厂维修。但令车主郁闷的是,虽然给汽车保了全险,但多数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却表示:“发动机受损不能理赔。” 新法制报记者也接到读者的反映,称一些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到现场勘查后,以该事故不属保险责任赔偿范围为由拒绝赔偿。后虽经多次交涉,保险公司仍以保险条款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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