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机动车的社会保有量逐渐增多和私家车的突飞猛进,因车辆而引发的事故也随之增加,汽车撞了自家人的故事也不再是新闻。既然买了车险第三者责任险,开车撞了自家人,为什么不能获赔?难道自己家人在车下被撞就不属于第三者责任险的赔付范畴? 最近有个关于“爷爷开车不小心撞死孙子 保险公司理赔27万余元”又引起了广泛关注。
爷爷在开车时不小心撞死孙子,对于该起事故能否获得保险理赔,死者家属与保险公司各执一词。4月7日,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一审审结一起交通事故赔偿案,判决被告保险公司从交强险限额内赔付死者亲属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11万元;从第三者商业责任险限额内赔付死者亲属死亡赔偿金、交通费合计16.6万元;被告胡建国赔偿死者亲属在保险限额外应得赔偿款1.8万元。
2012年11月27日8时许,胡建国在新建县象山镇迎宾大道自家门口驾驶轻型自卸货车,因其妻聂菊花疏忽,货车从孙子胡小斌头部碾过,造成其当场死亡。经新建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胡建国、聂菊花负该事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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