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辆严重超载的送水车撞上路边停放的绿化工程车,导致送水车上两人当场死亡。当送水车所属公司向保险公司索赔时,保险公司却以“超载”是免赔条款为由,拒绝理赔。为此,事故车辆所属公司将保险公司告上法庭,索赔26.5万元。昨日,这起保险拒赔引发的官司,在深圳市中级法院二审开庭。
超载车事故后被拒赔
2011年6月18日10时55分,在南坪快速路东行龙景立交桥路段,一辆车牌为粤BPA889、满载矿泉水瓶的中型人货车撞上一辆停放着的绿化工程车,导致人货车上两人当场死亡。据现场绿化工人介绍,被追尾的是进行南坪快速绿化提升工程的绿化工程车粤T19271,当时工程车停在快车道上,司机在距离工程车50米远摆放了警戒墩。“送水车根本没有刹车就撞开隔离墩,随后撞上了工程车”,现场的绿化工人说。在现场送水车身上写有“梧桐泉矿泉水公司”字样。
这起车祸发生后,引起了一桩关于“超载是否免赔”的保险索赔官司。梧桐泉公司诉称:2011年5月11日,该公司将其车辆粤BPA889向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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