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5日,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向南京市公安局沿江工业开发区分局报案,称某汽车修理公司的负责人阿伟和他的朋友,涉嫌利用职务之便进行保险诈骗犯罪。 分局接报后经审查,在当天立案侦查,并在2011年5月14日,将阿伟和阿龙刑事拘留,随后又抓获其他7名犯罪嫌疑人。 据检方指控,自2009年初至2011年5月期间,阿伟伙同其他8名犯罪嫌疑人,采用驾车撞树、追尾、相互碰擦等方式,故意制造交通事故14起,合计近20万元,其中阿伟参与作案10起,涉案金额人民币11万余元。 因第一次开庭中第一被告阿伟翻供,同时检方举证不足,昨天上午9时许,南京市六合区沿江法庭第二次开庭审理此案,9名被告的家人早已挤满法庭。庭审中,阿伟依旧翻供,表示检方无法提供充分证据,并不同意其指控事实。 庭审中公诉机关指证,2010年5月18日,犯罪嫌疑人阿伟在和朋友阿里共谋协商后,驾驶一辆苏A牌照的轿车,在浦口区永丰镇某处路边,采用驾车故意撞树的方式,制造保险事故。随后,由阿里冒充事故车辆的司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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