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值仅三四万元的旧车,须按十万元的新车价交纳保险费,出了事却只能按旧车价理赔这样的“霸王条款”在车险行业大行其道。记者日前对国内三大保险公司调查发现,机动车保险定价“猫腻”颇多,广大消费者被无辜“吸金”,折射出保险行业的诚信建设任务十分紧迫。 低价旧车按新车价上险 北京车主王女士一辆开了12年的桑塔纳现在顶多值三四万元,保险公司给出的车损险保险金额却是10.08万元。保险公司销售人员解释说,这是公司统一规定,无论驾驶多少年的机动车,保险都须按新车购置价来计算。随后,记者分别致电人保、平安、太平洋(601099,股吧)三家保险公司,三家公司都给出了10.08万元的保额定价,他们的客服人员表示报价是在系统中统一查询的,而系统给的报价就是新车购置价。 但记者登录汽车之家网站查询到与该款车型类似的目前在产排量1.8的桑塔纳车型,其厂商指导价仅为8.98万元。当记者询问为何保险公司车辆定价比市场上的新车价还高时,保险公司工作人员解释说“这是统一定价”,也有保险业务员称“保价中含新车购置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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