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洪雪 通讯员 龚梅) 车刚买来4天就被盗,要求保险公司赔偿被拒,为此刘女士将保险公司诉至法院,要求给付赔偿金近24万元。 记者上午获悉,丰台法院已受理此案。 刘女士起诉称,2011年4月20日,她从北京一家公司购买了一辆小客车,当日向某保险公司投保了全车盗抢险等险种,保险期限1年,并支付保险费6000余元。 4天后的4月24日,刘女士发现停放在路边的新车丢失,立即向派出所报案,并及时通知了保险公司。 2011年6月,刘女士向保险公司递交理赔申请,保险公司于8月18日作出机动拒绝理赔通知书,拒绝赔付车辆赔偿金。 因此,刘女士将保险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给付赔偿金近24万元。 目前,本案正在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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