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消费者的汽车贷款中获得额外的3000元利息,有450元钱返还4s店——丰田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因此种排挤竞争对手、损害消费者利益的经营手段,20日收到杭州市工商局江干分局的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这是丰田在华首次面临商业贿赂处罚。
丰田面临在华首张罚单
针对汽车消费市场日益增多的消费投诉纠纷,浙江省工商机关今年3月开始在全省范围开展了汽车销售服务领域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查处汽车配件质量问题、商业贿赂、加价提车等违法行为。
杭州市工商局江干区分局在今年4月的一次调查中发现,从2008年8月开始,杭州金丰丰田汽车销售服务公司、浙江广丰通田汽车有限公司及杭州东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等丰田品牌汽车经销商的汽车个人消费信贷业务,都由丰田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独家垄断。而丰田金融则向上述三家经销商以“手续费”或“服务费”等名义给付财物,从而获得消费贷款业务。
据了解,涉案的三家4s店还在立案调查中。
丰田金融“套利陷阱”
据了解,丰田金融的汽车消费一年期贷款利...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