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起,修改过的新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其中除了明确交强险对外资保险公司开放以外,交强险费率与交通违法挂钩也成为一个引人关注的焦点,即如果投保车辆出现交通违法,来年再买交强险将“被涨价”。省会石家庄的保险界人士表示,这一规定的实施尚需时日。 交强险与交通违法挂钩 记者在经国务院修改后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中看到,第八条明确提出了交强险费率要与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挂钩。 《条例》中称:被保险机动车没有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应当在下一年度降低其保险费率。在此后的年度内,被保险机动车仍然没有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应当继续降低其保险费率,直至最低标准。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道路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应当在下一年度提高其保险费率。多次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道路交通事故,或者发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应当加大提高其保险费率的幅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被保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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