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绥棱县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案,被告李某当庭一次性给付原告顾某4.5万元。
去年11月8日,顾某驾驶摩托车违规超车,在跨越路中双黄线行驶至道路左侧,与迎面李某行驶的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顾某九级伤残的交通事故,经核算共造成顾某损失76323元。后经绥棱县交警部门事故责任认定,顾某负事故全部责任,李某不负事故责任。但是,由于李某的摩托车未投保交强险,因此由李某赔偿顾某损失。
由此可见,摩托车上路也不能忽视交强险。众所周知,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那么,摩托车交强险多少钱呢?
摩托车是指以燃料或电瓶为动力的各种两轮、三轮摩托车。 摩托车分成3类:50CC及以下,50CC-250CC(含)、250CC以上及侧三轮。 正三轮摩托车按照排气量分类执行相应的费率。交强险的基础费率共分42种,家庭自用车、非营业客车、营业客车、非营业货车、营业货车、特种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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