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买了新车之后,第一件事情不是兜风,而是为自己的新车买一份保险,可是机动车交强险投刚保就出车祸,这样的事您遇到过吗?胡先生就遇到过。
2010年12月16日,胡先生高兴地购买了一辆东风雪铁龙轿车,为了避免买了新车就出事故,次日上午,他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易门支公司(下称易门支公司)对该车投保了机动车交强险及第三者责任险。当天10时26分,两份保险单生成,上面载明:保险期间自2010年12月18日0时起至2011年12月17日24时止,第三者责任保险额10万元。
没想到,胡先生才买完保险,就于当天19时12分许,在易门县龙泉镇易兴路263号门口路段撞到了行人张海英女士(以下简称张女士),造成其重伤,车辆也部分损坏……2011年5月16日,易门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胡先生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路段时,未减速行驶,是造成事故的根本原因,张女士横穿道路,未走人行横道也是造成此次事故的原因之一,据此,确定胡先生承担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张女士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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