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交强险)即将于7月1日起正式实施。中国保监会财险制度处和监管处相关负责人今天借交强险保单和保险标志公布之机,再次就人们关心的热点问题做出解释。
“我原来买的商业三责险,10万元保险限额才交保费800元左右,而现在的交强险仅保6万元,为什么保费就有1050元?”6月19日中国保监会公布交强险保险责任限额和基础费率后,有一些机动车车主致电本报抱怨说,与商业三责险相比,交强险保额只有6万元,但保费却高出好几百元。
“交强险和现行商业三责险在价格上根本不具可比性。”中国保监会财险制度处处长董波今天说,交强险涵盖了商业三责险和车损险的部分功能,保障范围比商业三责险大得多,单看便宜不便宜不科学。
董波介绍,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只要不是受害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有没有责任都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而商业三责险中,保险公司是根据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交通事故中应负的责任来确定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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