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车主欲投交强险却屡遭“无保单”尴尬。16日,记者采访得知,很多保险公司称其交强险业务处于亏损状态,而对于亏损,不少保险公司直指与潍坊审理涉及交强险案件时的判决原则有很大关系,甚至有业内人士分析,拒保情况的发生,不排除保险业内在以此抗议法院长久以来不利于他们的判决方式。 保险公司:交强险太吃亏 记者了解到,目前对于交强险案件国内存有两种判决方法,一是俗称的不分项判决,即在总责任限额范围内赔偿;一是俗称的分项判决,即在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内分项赔偿。对保险公司而言,分项判决更有利于公司运营。 潍坊市保险行业协会宋秘书长说,业内同行普遍认为,按现有规定,分项判决才是合理的。举例来说,两辆车撞了,人员无伤亡,保险公司最高支付2000元的财产损失赔偿即可。而不分项判决则是车损有多少赔多少,最高可至12.2万元。“以前青岛也是不分项判决,现在改为了分项判决。” 而一台普通摩托车的交强险费用一年为180元,摩托车车主出门不带头盔,还经常载人,由于车速太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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