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新《保险法》正式实施。与旧《保险法》相比,新《保险法》作出了大量修改,在规范保险公司行为、维护消费者利益方面有了更细致的规定。本期保险周刊从监管部门、专家和机构各个角度来深入探究新《保险法》的影响,将宏观层面的权威解读与微观层面的具体产品、机构相结合,为读者全方位展现保险行业变革和发展的图景。 新 《保险法》10月1日起正式实施。对比新旧两个《保险法》,可以发现两者间巨大的变化。新《保险法》在保护消费者利益方面作出了大量改进,同时加强了对保险机构的监管力度。这些新规将带来哪些变化?保监会法规部主任杨华柏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采访时,对新《保险法》进行了解读。 几大条款剑指理赔难 据了解,新《保险法》共187条,相对旧《保险法》增加了87条,删掉19条,修改了126条,是迄今为止最大幅度的修改。 “新《保险法》的修改主要加大了对被保险人利益的保护,其中有40个条款在规则完善和制度设计上加强保护被保险人的利益。”杨华柏表示。 据了解,新《保险法》第16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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