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辆价值约29万的轿车出险后,4S店维修报价达24万多元,保险公司对此提出异议。几经交涉,一个月后4S店以15万多元价格维修该车,车主认为这样影响了理赔进程。这是今年福建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以下简称闽消委会)公布的2008年度十大维权案例之一。 保险公司觉得很“委屈”,认为纠纷是由于定损无法达成一致产生的。目前,汽车保有量,尤其是私人汽车保有量增加迅速,车险作为一个大众化险种,该如何定损已引起人们广泛关注。有专家呼吁,建立车险行业维修定损标准,无论是对保险公司还是对消费者都大有裨益。 缘起:车损定价引发纠纷 2008年11月24日,林某的奥迪轿车在福州江滨大道行驶时发生两车相撞事故,经交警认定:双方均有责任,各自承担赔偿损失。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公司福建分公司(以下简称“太保分公司”)派员现场勘查后,同意按照林某的意见将受损车拖往福州润通奥迪4S店(以下简称“润通奥迪”)维修。 11月27日,润通奥迪出具车辆维修估算单,提出事故车的修复金额为248546元,其中,更换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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