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是世界超级汽车大国,为这个“汽车轮子上的国家”保驾护航的一个重要力量正是历史悠久的美国汽车保险。 1927年,美国马萨诸塞州颁布并开始实施《强制汽车责任保险法》,强调保险作为汽车使用者兑现赔偿责任的法定执行意义。1956年和1957年,纽约州和北卡罗来纳州也先后立法实行强制保险,从此汽车强制保险开始在美国盛行。 据纽约保险代理公司第一服务公司的理查德先生介绍,纽约州的意外责任保险的保额在2.5万美元到100万美元之间,投保人可以选择适当的投保额度并交纳相应的保费。如果投保人造成对方的损失超过投保额,那保险公司不会支付超出的部分。 通常,责任保险费一年约在300美元至800美元之间。具体保费则与所在地区、被保车辆、驾驶员个人驾驶记录以及其他个人情况有关。 另外,美国汽车保险制度的特色之一是无过失赔偿保险。 因为《赔偿能力担保法》《强制汽车保险法》等法律虽然保证事故中的受伤者得到充分补偿,但仍然无法有效地解决受伤者需要及时治疗的问题。因为责任的认定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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