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车辆超载,保险公司有没有权利拒赔”的问题上,记者随机采访了4个保险业内人士。虽然他们对案件的理解有些不同,但基本观点还是一致的,那就是:保险公司是否需要赔偿,根据事故的直接原因是不是超载而定。
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教授:
按照保监会原颁发的机动车辆保险条款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中的第25条规定:被保险人及其驾驶员应当做好保险车辆的维护、保养工作,并按规定检验合格;保险车辆装载必须符合《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中有关机动车辆装载的规定,使其保持安全行驶技术状态;第30条规定:被保险人不履行本条款第24条至第29条规定的义务,保险人有权拒绝赔偿或自书面通知之日起解除保险合同;已赔偿的,保险人有权追回已付保险赔款。
可是,由于这两条规定没有明确超载和保险事故的因果关系,又没有将因超载而发生的事故列为责任免除的范围,因此发生了不少保险纠纷。
超载可以拒赔,但超载并不是一个可以拒赔的万能理由。从上述案例来看,是行人违规在先,事故主要责任方是为了避让行人才导致事故发生。超载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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