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深圳保险行业公会要求各公司必须执行的“1000元以下车损不赔”规定已悄悄引入成都。昨日,市民刘先生给记者报料,太平洋财险成都分公司已作出决定,从现在开始,凡是新车购置价在15万元以下或排气量在1.6L以下的车型,只要车损额在1000元以下,保险公司不承担赔付责任。 老客户惊悉“不赔” 李先生几年前买了一辆奥拓车,一直都是在太平洋财产保险公司投保。几天前,李先生来到成都分公司投保大厅准备续保,却被承保人员告知,公司已下发了文件,从9月22日起,凡新车购置价在15万元以下,或者排气量在1.6L以下的车型都必须投保一款“可选免赔特约条款”,投保该条款以后,一旦出现车祸导致车身损失额在1000元以下,保险公司不予赔付。 公司为了降低成本 太保作出这一决定究竟是如何考虑的? 记者昨日试图采访业务部门负责人,但被告知太忙。记者随后又以客户身份来到投保大厅咨询,负责接待的一位小姐证明了李先生的说法:“文件不在我手上,但公司已经要求从22日开始实施了。” 据称,这是一个免赔条款,不是险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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