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8年元月1日起,我市机动车车船税将改由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在销售“交强险”时代收代缴,从源头上对车船税收实行控管,防止税款流失。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和新出台的《安徽省车船税代收代缴管理办法》中,关于车船税作了相关变动和调整,就此,负责巢城区域范围内车船税收征管的居巢区地税局相关负责人,对新的“车船税代收代缴管理办法”进行详细解读。
新车船税条例主要有四大变动
据这位负责人介绍,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在巢城,个人拥有机动车的数量迅猛增加,车船税也随之被广大市民所关注。这次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主要有四大变动:
一是,将内外资分别使用的车船使用税、车船使用牌照税合并,统称为车船税,解决了长期存在的税制不统一问题。二是,为使车船税的税额标准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调高了长期未变的车船税税额标准,在条例规定的幅度内由安徽省级政府具体制定。三是,对车船税减免作了调整,取消了对国家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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