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155万元购买的路虎牌越野车在驾驶10天后,即因水管脱落造成水箱缺水引起发动机过热受损而无法使用,车主要求销售商退车返款。近日,房山法院判决销售商退还原告购车款155万元,原告退还被告路虎揽胜越野车一辆。
原告郑某于2006年7月7日购买了路虎揽胜越野车一部,才使用10天,车辆即出现故障。经被告委托的维修单位检查,故障原因是水箱底部水管脱落,造成水箱缺水,发动机过热受损无法使用。
法院经审理认为,汽车销售商应当在车辆售出后的合理期限内保证其车辆的正常使用。因此原告要求退返车辆拿回已付车款,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应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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