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报导,中国大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出通知,经国务院批准,对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按7.5%的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的政策于2010年12月31日到期后停止执行,自2011年1月1日起,对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统一按10%的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
为了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对汽车行业的冲击,振兴汽车产业,中国大陆在2009年1月20日至12月31日期间,对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施行减按5%征收车辆购置税政策,并将减征车购税的优惠政策延续至2010年底,但征收税率在201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调整为减按7.5%征收。
近两年来,受惠于车购税优惠政策,中国大陆汽车工业市场发展迅速,尤其是小排量汽车受到市场欢迎。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数据显示,2009年中国大陆汽车销量达到1364.48万辆,比同期增长46.15%,首度成为全球第一大汽车产销国。
2010年前11个月,中国大陆汽车销量已超过1,600万辆。 而受汽车销量较快增长和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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