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我国车险市场经历了一场革命,取消了历年来车险险种条款单一、费率固定的制度,改为“从车,从人,从地域”等因素的一车一费率的市场费率。其出发点是使风险频率低的投保人少出保费,而风险频率高的投保人则多出保费,这样,既保护了消费者利益,又促进了保险市场的自由竞争,从而加快步伐与国际保险市场接轨。因此,2003年l—4月份,各保险人纷纷降低费率,车险价格整体下调了10%—15%,以求市场出现令人振奋的局面。然而,到了年末却是以亏损告终。于是,2004年的车险市场涨声四起,到当年7月为止,总体上浮比例为10%—30%不等。如人保的车险费率分别于2003年年底、2004年4月1日、6月10日进行了3次大的调整。平安、太平洋等公司也纷纷作了较大的变动。当然从原则上说,车险价格的变动是市场自发调节的结果,随着价格的不断调整,保险公司的经营越来越理性,保险价格越来越合理。然而,在短时间内大跌大涨符合经济规律吗?是市场自发的理性调节的体现吗?笔者认为这完全是车险改革中问题所在:
(一)降价不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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