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江苏非车险应收保费率为8.58%,较上年同期下降1.43个百分点。通过应收保费科目直接或间接套取保费收入一直是产险顽疾,2010年,江苏保监局从源头上重拳治理非车险“虚假应收”, 市场秩序和关键指标进一步好转。
记者了解到,江苏保监局针对非车险具有产品复杂、渠道丰富、招投标业务和分期付款业务较多等新特点,从源头上治理,在政策上查漏补缺补漏,不留隐患。要求公司细化应收保费政策,针对不同险种不同渠道的业务特点,加强应收保费的真实性控制。推行非车险“见费出单”制度,缩减挂应收时间,不给“虚假应收”留空隙。
同时,江苏保监局在“见费出单”制度设计上,改“一刀切”为“对准要害部位下刀”,重点治理“虚假应收”发生领域较为集中的地带。对实行“见费出单”制度的领域“堵”,确保应收保费为零;暂不实行“见费出单”制度的地方“疏”,作为重点关注领域采取更为严厉的监管措施。
苏州地区先行试点将“见费出单”制度引入企财险所有业务中。无锡地区将企财险“见费出单”制度进一步细化,规定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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