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保险专业
一、招生对象
招收文科高中毕业生,学制三年。
二、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与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相适应,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等职业人才。通过本专业的教学,学生应系统地掌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理论和保险学科的基本原理,掌握有关保险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了解国内外保险经营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较强的保险业务经营技能(主要指展业、承保、防灾、理赔等业务技能)、健康的体魄和心理素质,具备一定的保险工作实际能力,成为能够从事保险实际业务和保险经营管理的应用型人才。
三、人才培养规格要求和知识、能力结构、素质要求及就业岗位
(一)知识结构
通过理论教学,本专业毕业生应具备以下知识:
1.掌握专业所必需的政治思想和道德素养、应用文写作、高等数学、计算机、大学英语以及普通话等基础知识。
2.掌握专业所必需的政治经济学、货币银行学、会计学、西方经济学、统计学、财务管理、管理学、经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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