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某公司大发客车于1998年1月2 9 H在某保险公司购买了车损险3万元,第三者责任险10万元,同时购买了附加驾驶员意外险、风挡玻璃单独破碎险和盗抢险。1998年5月12日驾驶员张某驾车行驶至通州高碑店路段向左调头时,被后面驶来红叶客车拦腰冲撞。大发车左部撞坏,红叶车前部凹陷(见图1、图2),经双桥交通中队现场认
定,大发车负个部责任 根据保险条例规定,被保险车辆大发客车于1998年1月29日购买了车损险3万元.第三者责任险10万元,保险有效期至1999年I月28日。因此,保险公司应该对此次事故进行保险赔偿。
北京市某商厦燕京客车于1998年3月1日在某保险公司购买了车损险7.08万元,第三者责任险5万元,同时购买了附加盗抢险和风挡玻璃单独破碎险。1998年5月20日上午,驾驶员赵某驾车前往西直门内大街同仁堂制药厂提货,在倒车时不慎将院内停放的一辆铃木100型摩托车撞倒,赵某将摩托车扶起后,发现摩托车油箱被撞坏。赵某立即向交通队报案,经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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