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高保低赔”问题再获新进展。保监会日前向各家财产保险公司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不但再次明确车辆投保可按实际价值投保,而且也首次明确了实际价值的计算标准。不过昨日在榕业内人士表示,今后如何赔付问题也需进一步细化。《征求意见稿》明确,“自实施新的商业车险条款费率之日起2年内,保险公司与投保人协商 确定的被保险机动车实际价值,原则上应在投保时新车购置价减去折旧金额后的价格上下10%范围内。”这意味着未来车主在购买车险时,可综合车辆的使用年 限、车况,按照车辆的实际价值进行投保,从而节省一笔保险费。以一辆购置价为20万元的家用轿车为例,按照规定投保车辆的月折旧率为0.6%。两年后价值 为17万元左右,按照当前的费率表,两年中车损险保费将从约3020元降至2540元左右,保费会下降近500元。
昨日在榕一家财产保险公司车险部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车损险如何投保是个老话题,实际上日常除了按新车购置价投保外,也有按实际价值投保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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