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交强险理赔程序
第一步 接报案和理赔受理
一、接到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报案后,应询问有关情况,并立即告知被保险人或者受害 人具体的赔偿程序等有关事项。 涉及人员伤亡,或事故损失超过交强险分项赔偿限额,或事故一方没有投保交强险的, 应提醒事故当事人立即向当地交通管理部门报案。
二、保险人应对报案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并录入业务系统统一管理。
三、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应由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申请赔偿保险金。保险人应 当自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 1 个工作日内, 以索赔须知的方式书面告知被保险人需要向保险公 司提供的与赔偿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索赔须知必须通俗、易懂,并根据实际案情勾选以下与赔偿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1)索赔申请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保险人身份证明,领取赔款人身份 证明。
(2)事故证明材料: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调解书(或简易事故处理书,交通事故自行协 商处理协议书,或法院、仲裁机构的裁决书、调解书、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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