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理赔,小心保险公司不买你账。6月7日,渝中区法院发布车险理赔典型案例。 案例1:持军照开民用车保险公司可拒绝理赔 案由:2012年2月4日,周某持军车驾照驾驶一辆民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车辆损失,产生修理费6万余元。随后,周某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但保险公司以周某属无证驾驶为由,拒绝理赔。为此,周某向渝中区法院提起诉讼向保险公司索赔。 此案经市五中法院终审判决,法院没有主张周某的诉讼请求。 法官说法: 保险合同载明了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发生意外事故的,保险公司不予理赔的条款。周某所持驾照不能开民用车,故为无证驾驶,故法院判决驳回原告周某的诉讼请求,并承担案件受理费。 案例2:交通事故肇事逃逸保险公司可不理赔 案由:2010年12月29日,江某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行人王某受伤。事发后,江某弃车逃逸。后经公安机关认定江某承担主要责任,王某承担次要责任。之后,江某向王某赔偿了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费用10万元。事后,江某向保险公司索赔遭拒,起诉至渝中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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