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平安车险保单现“霸王条款”车主信息共享被“明文规定”》一文刊发后,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包括新浪网、腾讯网、凤凰网、中国保险网、中金在线、华商网等30多家网站均对该文进行了转载。 文章刊发后,国内一些著名的财经类网站都进行了转载,陕西本地的电台也就此话题进行了报道。众多网友对此进行了评论,西安一位网友说:噢,原来我的信息是从这里被卖的,太可怕,消费者还不知是自己“愿意”被卖的。保险买手说:同感,以前帮一位开雷克萨斯 LS460 的客户买过一次平安车险,留的是我的手机,结果就推平安的信托、寿险等产品!哎……我们所有的困扰都源于公司要达成某些指标!网友幸福小飞鱼说:经常办一些业务,都会涉及信息共享的事,但人家都是征询消费者的意见,让你选择“是否愿意”,我都选择“否”。干嘛你就给我提供了一点服务,我就让你把我的信息共享的满天都是。严重同意文中所说:平安车险投保单对客户信息使用的约定,有违公平原则,不适当地扩大了对客户信息的使用权。保险探花说:平安让人不平安啊!弹指神通说:这一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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