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保监会公布了2011年交强险保险业务情况。数据显示,交强险承保亏损达112亿元,创下历年亏损新高,而这已经是交强险亏损的第五个年头。尽管监管部门已将交强险的大门向外资保险公司敞开,但交强险难见盈利的困局短期内似乎依旧难解。交强险究竟困在何处?未来发展何去何从?近日,记者就这些问题采访了相关专家。 □现状 ◎2011年亏损92亿元破纪录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即市场通常熟知的交强险,是我国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我国的交强险于2006年7月正式实行,于2007年7月开始普遍推行,按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简称“《交强险条例》”)的规定,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是责任保险的一种。 作为第一项法定强制险种,交强险经营的总体要求是不亏不盈。而事实上,自2006年开办以来,交强险一直陷于亏损的泥淖中无法自拔。据中国保监会的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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