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起,新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正式实施,条例除了规定交强险对外资保险公司开放外,还规定交强险费率与交通违法挂钩。昨日,记者从淮安市保险协会了解到,新规的实施细则仍未出台,交强险费率与交通违法挂钩暂时还无法实现。 据了解,该条例第八条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道路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应当在下一年度提高其保险费率。多次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道路交通事故,或者发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应当加大提高其保险费率的幅度。” 对此,很多市民开始担心因为发生闯红灯、违停、超速等常见的交通违法行为而导致车险费用大增。“闯红灯、违停、超速等是常见的交通违法行为,一年难免会有几次,如果这些违法行为和交强险费率挂钩,那么车险的支出就会增加不少。”市民张先生不无担忧地说。不过,也有不少市民支持新条例中的规定,认为此举有利于规范车主的驾驶行为。 新规定近期能否实施呢?记者就此采访了淮安市保险协会财产险部主任王彬森。“新条例中的规定实现了交强险与交通事故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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