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广本轿车撞上身价1200万元的劳斯莱斯轿车而一时成为舆论焦点的豪车被撞事件,应当引起保险公司的重视,将其作为发展车险业务的契机。这缘于中国保险市场竞争与发展的需要。众所周知,我国保险市场已经进入业务全面发展的新阶段,保险公司要求得生存和发展就必须提高其保险经营管理的水平,为广大保险消费者提供更加完善的保险服务,充分实现保险保障功能。适应社会公众的保险保障需求,借助保险产品的创新来拓展市场范围,则是其中的路径之一,而现在的豪车被撞事件恰恰是难得的实践机会。 究其原因,现有的交强险与商业三者险无法就此类豪车被撞事件提供约定以外的保险保障。因为,不论是交强险,还是商业三者险,均属于限额责任保险,其赔偿限额决定了保险公司只能在约定的赔偿限额内承担保险赔偿责任。尤其是上述保险产品作为格式化的合同条款,其法律效力决定了双方当事人必须按照保险条款约定的赔偿责任限额予以赔偿,这限制了保险人的保险赔偿范围。因此,就上述豪车被撞事件而言,即使存在相关的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豪车车主所能得到的保险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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