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我国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该险种简称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相关法规规定: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投保,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所以车主对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要重视,及时投保、续保,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需要注意的是,交强险价格并不是一成不变的,从第二年开始,交强险的价格和上年度的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挂钩,如果上年度发生一次有责任交通事故,交强险不浮动;如果上年度发生两次或两次以上有责任交通事故,交强险上浮10%;如果上年度发生有责任交通死亡事故,交强险上浮30%。此外,为遏制酒驾等严重违法行为, 2010年3月起,还建立了酒后驾驶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挂钩浮动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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